2022-01-18 18:59:10 来源: 上海市民政局网站
近期,市民政局发现个别基金会在开展专项基金活动过程中,存在专项基金活动没有备案、涉外活动管理不规范、活动宣传物料管理失察等问题,导致基金会社会公信力受到损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促进本市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金会专项基金活动管理的提示》。
一、遵守法律法规
各基金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若干重要事项指引》等规定,不忘公益初心、牢记为民宗旨,切实承担起专项基金管理的主体责任,不得“设而不问”、“挂而不管”。
二、注重高质量发展
各基金会要树立品牌意识,根据管理能力严格控制专项基金规模,切实加强对专项基金的监督管理,对专项基金的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管,对专项基金的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并依法全面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基金公开募捐
各基金会要严格专项基金募捐条件,精心制定专项基金募捐方案,自觉做到一事一备,并在开展募捐活动十日前报市民政局基金会管理处备案。在本市外,以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方式开展公开募捐的,除向上海市民政局备案外,还应当同时向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备案。
四、规范涉外活动
各基金会开展涉外活动(包括课题、论坛、捐赠等),或与境外组织和个人合作开展公益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上海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作好重大事项报备。
五、加强对涉外活动宣传审查
各基金会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严格专项基金的活动宣传资料及物料的审查,规范使用他人作品、肖像、商标和隐私信息等内容。如物料中出现地图,须依照法律法规规范使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地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地图”都要严格按照“谁公开、谁送审”的原则,有责任、有义务规范使用地图。
请各基金会近期对专项基金组织一次专项清理检查,自觉做到堵漏补缺,举一反三。市民政局基金会管理处将结合年检年报予以查抽。
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