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8 15:31:02 来源: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
近日,《上海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正式印发。《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政策,强调公共机构作为重点领域,要带头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
据市机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为7816家,2020年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约为147.37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印发《行动方案》旨在加快推动本市公共机构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切实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71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320万吨以内,太阳能光伏装机峰值功率达5万千瓦,预估年发电约5000万度电。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降低3%、3.6%和4.2%,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4.2%。
《行动方案》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包括9大工程36项工作任务。《行动方案》指出,要加快试点能耗定额和预算管理,加大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创新突破,探索开展建筑电力需求响应试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虚拟电厂以及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管理系统。要多措并举推进绿色办公、倡导绿色出行、引导绿色消费、培育绿色文化,让绿色节能理念深入人心。要对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加强培训,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行动方案》印发后,全市公共机构要进一步指引上海全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全面对照任务清单,逐项按照时间节点,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接受全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实施,真正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倡导者和示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