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4 月 24 日讯 据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近日,烟台发布对本市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申请条件为在烟台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 ( 含 ) 以上;符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还贷能力、信用情况等条件。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 80 万元,且贷款额度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挂钩。
通知要求,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家庭 ( 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名下无住房贷款 ( 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 记录以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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