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1 14:47:24 来源: 上海松江
消费者声称新买的按摩椅出现质量问题,和商家协商后,商家拒绝处理,于是寻求松江区消保委帮助自己维权。经调解确认后,松江区消保委却告知消费者,投诉应该陈述事实,不该隐瞒关键信息,否则将无法公平公正地为消费者维权。
日前,松江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杨小姐关于新买的按摩椅出现质量问题的相关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刻联系经营者了解情况,经营者对此哭笑不得,其表示,杨小姐家的按摩椅并非质量问题,而是被她家里的狗撕咬导致表层破裂,联系自己进行维修,但这种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
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杨小姐,其承认了这一情况,但杨小姐又提出,当时该按摩椅是配有防尘罩的,因为经营者没有主动赠送自己防尘罩,才导致被狗咬坏,商家理应承担责任。经营者解释,购买时就告知过杨小姐,当时全上海的门店都没有防尘罩了,在征得杨小姐同意后,商家用毯子作为替代。
工作人员再次和杨小姐确认,其承认同意用毯子替代防尘罩的事实。而考虑到按摩椅外观破损确实影响消费者使用,且无法进行维修,工作人员与经营者协商后,经营者同意赠送消费者一个防尘罩。消费者对此表示接受。
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消费者向消保委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应当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并提出明确的投诉要求、理由和相关事实根据。”
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和经营者在接受调解时,均有义务清楚明确地表述全部事实,如此工作人员才能据此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调解过程中刻意隐瞒关键信息不仅加大了双方的沟通成本,而且也不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