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10:27:21 来源: 湖北日报
5月3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三年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公布10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杀害、性侵、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湖北法院坚持重拳护幼,依法严惩。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相关案件2032件。在发布的一起绑架、杀害未成年人的案例中,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体现了“零容忍”态度。
另一方面,全省法院坚持寓教于审,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过程始终,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对实施轻微违法犯罪,且是初犯、偶犯并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为失足少年改过自新、重返社会提供条件。三年来,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91.11%。
去年,省法院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主体、方式、管理和解封等程序问题,解决失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后顾之忧”,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为重构专业化的审判机制,省法院于去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全省有102家中、基层法院挂牌“少年法庭”或“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由23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员额法官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专司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邵远红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动构建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以保障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
对民事审判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行为,应通过发出家庭教育令,引导其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并联合当地社区、共青团等部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督促其“依法带娃”。
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4起涉及绑架、虐待等的刑事案件,4起涉及财产分割、抚养费等的民事案件,还有2起涉及治安管理处罚等的行政案件,均体现了法院对未成年人人身权、财产权的充分保护,对同类案件审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实习生 岳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