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布关于对泰禾集团 ( 000732 ) 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的监管函。
监管函称,根据《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 号),2019 年 6 月 14 日,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泰禾集团有 6000 亿元货值的土地储备。
2021 年 8 月,泰禾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泰禾集团在一二线城市有近 4000 亿元货值的土地储备,且泰禾集团在接受媒体采访中表示其在北京有 400 亿元货值的现房,黄其森表示泰禾集团在核心一二线城市有 3000 多亿元货值的土地储备。
泰禾集团未能提供作出上述估计的客观依据,且上述对外发布的相关货值信息未在指定媒体先行发布。
因此,泰禾集团、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和第 2.15 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泰禾集团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泰禾集团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蒲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