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6 16:53:46 来源: 资本邦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1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发布《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8,571.83万元人民币分两步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宏桐)9名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的上海宏桐37.33%股权(以下称本次投资)。
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上交所要求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上海宏桐截至202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490.69万元,营业收入为897.18万元,净利润为-1,348.43万元。根据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上海宏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60,600.00万元,评估增值166,090.69万元。
上交所要求公司:(1)结合上海宏桐未来业务发展预期和与公司的协同效应,详细说明上海宏桐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为负、但评估增值较高的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2)收购少数股权的原因及必要性,以及相关交易的决策过程。
二、公告披露,上海宏桐的三维电生理设备已于2021年获批上市。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海宏桐的三维电生理设备销售情况、技术水平和市场地位、已获专利、市场发展前景、业务发展规划等情况,以及对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三、公告披露,本次投资的交易对方为张向梅、张勇、沈海东、谷双全、肖昆、吴琦、王伏龙、刘宇、张纯逸9人,均为上海宏桐的管理人员。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投资完成后,相关核心团队人员的工作安排,是否仍与公司长期绑定,相关股权收购是否影响核心团队稳定性。
上交所要求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2年6月21日之前披露回复内容。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陈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