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30 10:49:03 来源: 上海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结合本市实际,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侧重从压实主管预算单位和采购人主体责任的角度,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具体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口径,完善实施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推动有关扶持举措全面落地、执行到位。该办法自 2022 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