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6 08:29:55 来源: 广西日报
近日,贵港市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80元,增幅5.4%;农村每人每年5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300元,增幅18.87%。
近年来,贵港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分别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或给予临时救助;实施“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及时将因疫、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变故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记者 唐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