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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播报:赛腾股份天价离婚案一审判决 涉及近13亿元市值股票变更持有人

2022-12-15 06:07:26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陈红

时隔一年,赛腾股份天价离婚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


(相关资料图)

12月14日,苏州“果链”巨头赛腾股份发布公告称,针对公司实控人曾慧及孙丰的离婚财产分割一案,法院一审判决孙丰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其名下的3776.24万股权变更登记至原告曾慧名下。

按照12月13日赛腾股份收盘价34元/股,曾慧所分得的股权对应市值12.84亿元。或受此影响,12月14日,赛腾股份股票下跌1.56%,截至收盘报33.47元/股,总市值为63.89亿元。

赛腾股份方面表示:“诉讼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个人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由于上述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无法预计原被告是否上诉及后续诉讼结果,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一审判决股权对半分割

2021年12月16日,赛腾股份披露公告称,实际控制人曾慧作为原告,孙丰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彼时,赛腾股份实控人夫妇合计持股1.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按照12月17日的收盘价,实控人夫妇持有近30亿元的市值。

一年后,赛腾股份“天价”离婚案终于做出一审判决。本次判决前,孙丰夫妇合计持有赛腾股份A股股票合计8754.91万股。其中,孙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53.69万股,持有比例42.72%;曾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1.22万股,持有比例3.15%。

经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中,原、被告持有的赛腾股份A股股票合计8754.91万股各半分割,被告孙丰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其名下的3776.24万股权变更登记至原告曾慧名下。股权变更产生的相关税费原、被告各半负担。如果未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668.43万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股权变更完成后,孙丰、曾慧持股分别为4377.46万股,持股比例均为22.93%。如原、被告提起上诉后,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则公司的实控人存在不稳定性风险。

“果链”公司实控权或生变

赛腾股份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是一只“果链”概念股,实控人为孙丰和曾慧。据历年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度至2022年6月30日,赛腾股份应用于苹果公司终端品牌产品生产所实现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50%。

实控人离婚对上市公司经营、控制权及市场有何影响?

对此,曾调研过赛腾股份的券商分析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控人离婚,虽然对上市公司经营无直接影响,但是实控人作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决策的重要人物,离婚诉讼案件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实控人在公司经营端的精力投入。”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证券日报》记者认为:“实控人离婚为公司内部治理的稳定性蒙上一层疑云,会因财产分割引发上市公司股东变化,有可能会导致实控权生变,从而引发公司战略方向与经营策略的变化,进而导致市场波动。”

“从市场层面来看,主要是担忧分割股权的一方或者双方为了变现而抛售股票,或者质押股票。这些抛盘也会导致市场短期供给增加,打压股价,从而影响小股东的持股利益。”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有一方引入了第三方来实现变现,那么控制权转移也是不可控因素。但因对于董监高的减持是有规定的,离婚后双方都会受到减持限制,股权不会一次性转让,即使第三方有想法,也只能是逐步蚕食的方式,来获得控制权。”

A股“天价”离婚案时有发生

离婚总是伴随着分家,而这样的事发生在上市公司实控人身上,往往还意味着高昂的“分手费”。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至今,包括京泉华、博亚精工、东尼电子、莱绅通灵等16家上市公司实控人出现“天价”离婚案。

例如,今年4月份,京泉华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已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张立品划转给窦晓月的股份市值超过2.23亿元;今年1月份,博亚精工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文喜、岑红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涉及超9亿元股权分割。

上市公司频现“天价”离婚案,控制权变动担忧也给投资者敲响警钟,该如何化解此类风险?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控人系夫妻并且发生离婚事件的,应该还是比较常见的民事行为,因为是上市公司实控人,如果控制权发生变动,要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只要及时披露,从合规层面就问题不大。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除了关注监管动态,还要及时关注交易所向企业发出的问询函,关注问询日、披露日、要求回复日、回复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甄别其中隐藏的风险,以便做出更为理性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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