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17:38:33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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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的冯女士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2018年4月她购买了杭州市上城区“绿地华家池印”4号楼的一套房子。因房子延期交付,2022年6月7日她提出退房退款,绿地控股集团杭州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绿地杭州东城公司)相关负责人郭先生让她填写了一份退房申请表,并按照合同规定为其计算好了退房款。
“绿地”工作人员为冯女士填写的退房申请表。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 供图
冯女士称,当时郭先生代表绿地向她承诺,绿地将在6月30日退还给她合同中所约定的购房款、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但是,6月30日她并未收到任何退款。7月6日,郭先生以“按照合同规定,现在退款已过申请日期”为由,拒绝了她的退房退款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