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2 19:56:15 来源: 上观新闻
近日,河北雄县有周大生金店售卖未经授权的“冰墩墩”周边产品“金墩墩”,引发关注。周大生回应称将严肃追责涉事店铺。
2月22日,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已前往线下,调查涉事店铺的情况。
同日下午,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希望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对所购产品进行“退一赔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李先生称在当地商场一周大生专柜花1.5万多元买到了五条净重共28.42g的“金墩墩”手链,发现该产品并未经冬奥会授权。对于为何一次买5条,李先生称,是因为觉得冰墩墩热度高,一方面是可以升值,另一方面黄金价格比较划算。
李先生说,购买“金墩墩”手链时,店里只给了他一张销售单。
事发后,周大生方面称,系个别店铺私自以周大生名义做的售卖行为,将严肃追责处理,同时也把相关信息反馈给了涉事店铺当地的相关管理平台与机构,对此行为品牌方也主动打假。
此外,@周大生珠宝 发布声明称,周大生与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版权方无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合作,并严令禁止周大生门店与员工以任何方式销售未经授权的“冰墩墩”IP及周边产品,或假冒周大生品牌的产品。个别周大生门店私自销售非“周大生”品牌产品的行为亦侵犯周大生公司权益,周大生将加快门店和全网督查,一经查实将按照特许经营合同严厉追究违约责任。对任何以周大生品牌名义销售的“冰墩墩”IP及周边产品的个人或主体的侵权行为,周大生查实后将举报予管理平台或工商机构,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澎湃新闻还注意到,短视频平台上曾有多个自称周大生门店的账号发布视频推广“金墩墩”金饰。
针对前述情况,2月22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若线下店铺私自售卖未经授权的“冰墩墩”IP及周边产品,侵犯了“冰墩墩”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而且侵犯了周大生公司品牌的权益。同时,如假冒周大生公司品牌,其行为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线下店铺需向消费者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