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6 10:35:28 来源: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再次传递出加大清欠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心。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严峻环境和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被拖欠情况增多,中小微企业普遍现金储备不多,资金紧张现象较为明显。
国务院此前发布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网站、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但从目前公开情况看,只有个别省份有所公开,公开的部分省份详略情况不一致,也缺乏统一的公开标准。此外,很多企业反映,应收账款积压导致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增多,希望银行承兑汇票缩短期限,降低票面额度,发挥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功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治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直接涉及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应多措并举,持续推进。
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尤为重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强调抓紧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的相关配套政策,将有助于规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的业务款项往来纳入法治轨道,从根本上防范拖欠账款问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从压实地方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等方面,防范拖欠账款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抓到底,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督导检查和约束惩戒,抓好问题核查和督办。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失信的拖欠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让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老赖”寸步难行。
(来源:中国政府网 转自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