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5 日,旭辉控股集团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知悉公司股份价格今天有所上升。
公告称,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公司的合理查询后,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波动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根据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公告称,董事会进一步注意到有媒体报导指出以下事宜 ( 媒体报道 ) :一、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概无集团发行的债务证券到期;二、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集团获得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及三、集团于 2022 年 7 月的合同销售 ( 连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 ) 预计相比 2020 年 6 月增长 20%。
就媒体报道,根据董事会最新可得的资料,董事会确认概无任何需作出澄清及补充的资料。
(责任编辑:徐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