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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放假通知来了:放假3天,不调休!但有个更重要的提醒→

2021-12-13 13:46:40 来源: 上海黄浦

新年的期待是什么?

首先是元旦假期

近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

部分地区发布了

关于2022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

↓↓↓

1月1日(星期六)至3日(星期一)

放假3天,而且不调休

需要注意的是,元旦期间高速公路不是免费通行的,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安排,只有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高速才是免费的。

有出行计划的朋友们

要注意规划好

2021年马上就要结束

大家的年假都休了吗?

没休完怎么办?权威回应来了!

年休假有几天?

没休的年休假能跨年度安排吗?

单位不允许休年休假

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围绕很多读者关心的休假问题

记者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有5天年休假;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有10天年休假;工作已满20年的,有15天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今年未休完的年假有两个处理办法,安排明年补休或者按照规定补偿工资。单位可以征询职工本人的意愿,根据情况处理。

第一种办法,安排明年补休。“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二种办法,按照规定补偿工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虽说假期将至

但防疫这根弦不能松懈

国家卫健委提醒:

元旦春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

12月11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表示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流行

病毒不断变异

境外疫情输入我国的风险持续存在

“外防”防住了

才不会有内部反弹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

疫情传播风险较大

我们要在科学精准防疫上下更大功夫

发现一起疫情

就彻底扑灭一起

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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