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6 12:03:29 来源: 东方网
衰老,是每个人都无法抗拒的过程,而养老则关系着我们每个人能否安度晚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其中提到,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这一安排,引发网友热议。“鼓励子女与老年父母同住”写进顶层设计,意味着什么?(11月25日 央广网)
养儿防老,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个道理大家都懂;“鼓励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也合情合理。现在,既然有了这个顶层设计,接下来就是如何落实;在此之前,我觉得首先应该搞清楚,“鼓励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其难点和痛点在哪里?
难点在“相去甚远”。痛点在住房。
现实中,有相当多的子女与父母居住在同乡或同城;但,市场经济环境下,又有相当多的子女与父母生活在不同的地市,甚至于不同的省份,“儿子在山东而父母在山西,女儿在河南而父母在河北”,或许有人会说,如今交通相当发达,坐高铁回家看望父母就是了,问题之所在,现代社会,年轻人都很忙,年轻人都很累,坐高铁回家看望父母,一是没那么多时间,二是交通费用负担重;或许,又有人会说,那就让子女回老家工作吧,但老家没有大城市的机会和资源,老家他们是不想回去了。
对于一些身在他乡的子女来说,不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也不是说不想“共同生活”,问题是住房有困难。经济发达城市,特别是北上广深这类的大城市,房价贵,很贵。子女居住面积小的,父母来了挤在一起“不方便”;还有写年轻人则“买不起房”;还有的甚至于连买房的资格都没有。
由上可见,不是女儿没想到 ,也不是儿子不孝!“鼓励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对于不少人家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因此,“鼓励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不能只是一个表态,要有切实的配套政策与之同行,才能把这件好事办好,助推那部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年轻人实现愿望。
比如,对于投靠子女生活的父母来说,作为输入地的地方政府应该想办法增加租赁房的供给,并且在价格上给予优惠,让年轻人负担得起和父母同住。再者,在个人税收上,可以酌情有所减免和优惠。而用人单位,也可以立名目给这部分年轻人以适当的补贴。
总而言之,唯有切实的政策与行动,才能让让好愿望真正落地,才能助推“和父母同住”形成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