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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酒业多地被查假货最新消息 渠道存在失控风险

2020-06-29 09:13:17 来源: 映象网(记者 卢攀登)

6月8日,包括茅台、郎酒、习酒、国台、珍酒、劲牌和钓鱼台在内的7家酱酒企业聚首茅台镇,共同发布了《世界酱香型白酒核心产区企业共同发展宣言》。令人瞩目的是,国台和郎酒分别于5月25日和6月5日提交招股说明书,抢占酱酒第二股。

然而,上市在即的国台酒业,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酱酒第二股的荣耀,还有种种市场乱象。

济南、青岛、杭州等地数位违约经销商进行处罚

根据行业新媒体《酒业家》的公开报道,4月底,贵州国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市场监察部发布数份文件,对济南、青岛、杭州等地数位存在违约销售行为的经销商进行了通报及处罚。

据文件显示,国台处罚举措包括:扣除一定比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补交保证金;5日之内按团购价收回违约销售的产品;扣除相关订货单的奖励费用;扣除相关区域人员4月份一定金额的绩效。

以杭州某违约经销商为例:该公司跨区低价销售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国台将扣除该公司合同履约保证金100%,在通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重新缴足200%保证金;按照团购价格收回违约销售的产品,杭州大区协助经销商5日之内整改完毕;扣除该经销商订货单的所有国标酒奖励费用,如该订单奖励已发,即从下批次进货中扣除等额的奖励;期限内未按通报内容整改完成将从重处罚。

今年年初的经销商大会上,国台酒业总经理张春新曾表示:“其他的事都可以商量,扰乱秩序的事没得商量。大家要强化制度和规矩意识,红线的事不要碰。”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2013年,茅台及五粮液均因以串货、低价等处罚经销商,违反《反垄断法》,遭到相关部门的高额处罚。

2013年2月22日,四川省发改委对五粮液限定全国经销商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与经销商达成并实施白酒销售价格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2.02亿元。同一天,贵州物价局22日发布公告,对贵州省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开出2.47亿元的罚单。

洛阳、威海、榆林等多地联合工商部门查获假货

与处罚违约经销商同步的是,国台酒业在河南、山东、陕西、福建等地联合工商执法部门,对区域内假货进行收缴、查处。

根据国台酒业多处业务员发布的信息,在河南嵩县、陕西榆林、山东威海等地均联合工商执法部门查获烟酒店内假冒国台酒业产品,数量从几箱到几十箱不等。个别已经申请经侦立案。

被查处的烟酒店老板则反映到,所售国台产品并非假货,为开箱刮码产品,刮去了国台酒业定制的溯源防伪码,以免通过溯源码获知是哪个经销商的产品,对经销商造成损失。

法律人士对此表示:需根据《食品安全法》,如果仅仅是对溯源码等进行破坏,而没有涂改批次、生产日期、产品包装等信息,仅凭厂家检验即判定为假货,这样店主可以申请复议:对国台酒业同一批次产品与查获产品同时进行第三方检测对比,如果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并非同一批次产品,即可判定为假货。

郑州市场上,国台酒一瓶难求,原因在何?

映象网记者在郑州市场多家烟酒店走访发现,国台酒业的流通产品国标及十五年产品,在终端市场极为少见。即便是个别有销售的门店,销售数量也有限,同时,价格明显高于网络价格。

根据专业财经媒体“挖贝网”的报道:国台酒业拼多多上价格仅为天猫旗舰店的50%,渠道失控,可见一斑。

而在郑州百荣世贸商城酒类批发市场,国台国标及十五年,多数为开箱刮码,且只销售给熟客,并要求“担责”,即被酒厂查处了,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据国台酒业一位产品开发商介绍,国台酒业上市在即,但凡有些规模的经销商都已经加入成为“股权商”,一旦上市,股价上涨,远非酒水差价可比。因此,很多股权商捂盘不售,或者仅仅在团购渠道,而不会批发给终端。

根据国台酒业的招股说明书,国台酒业102家经销商的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亲属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间入伙共创合伙、合创合伙和金创合伙于2018年2月至4月向国台酒业有限进行增资。

据介绍,股权商不仅要拿现金进入国台酒业专门成立的合伙企业,而且要保证在一定年限内经销国台酒不低于与股权相对应的金额。

2019年,国台酒业向这102家持股经销商销售白酒产品的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2.35%。前后对照,国台三年里突增的营收和利润,也与来自关联方与持股经销商的贡献离不开,两者合计贡献了国台酒业2019年营收的40.4%。(记者 卢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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