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1 09:31:45 来源: 福州日报
本次拆除的2处违建位于楼顶,违建当事人未经审批,利用南北两侧露台空间建设阳光房,不仅影响城市整体景观还存在安全隐患。发现该处违建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当事人进行普法,告知其违建的危害性和触犯的相关法律。由于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属地鼓山镇政府联合晋安区城管局依法开展拆除行动。本次行动拆除违建2处,面积共约60平方米。
接下来,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新建楼盘的“两违”管控,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个别业主顶风抢建的不良势头。(记者 朱榕 通讯员 毛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