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4 23:41:46 来源: 中国经贸网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衡阳市财政局从产权划分、住房分配、日常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做好市级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一、着眼于归属清晰,抓好产权划分。按照“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模式,明确界定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以避免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由市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使资产所有权职责,市住建局行使分配使用和管理职责。在市级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后,由市政府城市办牵头组织市住建局、市城建投等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明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产权所有人。
二、着眼于公平公正,抓好住房分配。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联网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资源共享、全面公开的规范操作模式。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法规政策的宣传。二是坚持分配阳光操作。落实《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衡阳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从确定房源到办理入住按照“七部曲”分配机制和“三审三公示”审核程序,全过程公开透明。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职能,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三、着眼于职责明确,抓好日常管理。市财政局对市住建部门报送的管理方案进行审核,对日常管理实施监督;市住房保障部门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经营及日常维护维修等;承租人承担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秩序、卫生保洁等物业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收入的收缴以及编制保障性住房的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收支预算管理。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租金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市财政局根据收入情况用于住房的维护、管理等相关支出。2017年拨付公租房维护和管理经费147.54万元。
四、着眼于规范高效,抓好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式,提高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通过健全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制度,加大租金收缴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将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给市场机构运营;配合市住建局建设全市保障住房运营系统,做到管理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目前该系统已经试运行,今年可在全市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