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

瓦房店市某村主任挪用35万扶贫资金被党内警告

2017-08-11 08:51:32 来源: 瓦房店

瓦房店8月11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瓦房店市驼山乡泉水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立福,挪用35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王立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办公室主任张庆华,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135万元生态扶贫移民资金被套取挪用。张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庄河市太平岭乡歇马村村委会,未按照规定开展低保审核,造成67009元低保资金流失。村委会主任孙洪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责低保工作的村党务专干吕德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有的是工作失职,导致低保资金流失;有的是与民争利,擅自挪用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有的是弄虚作假,违规审批,骗取国家生态移民补贴资金。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党政一把手要强化“双组长”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将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承担产业扶贫、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排查、优先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大连市纪委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