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1 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其中包括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七条政策措施。
文件提出,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对引进的人才,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 B 卡条件的,持卡人到石家庄市工作或创业之日起 5 年内,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 3000 元、1500 元、1000 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石家庄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 30 万元、硕士 10 万元、学士 5 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