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4 16:00:56 来源: 和讯网陈述一
安徽建工(600502)近日公告,拟联合四家控股子公司参与投标一个投资近60亿元的高速公路项目。目前,该项目还处于招标阶段。而纵观安徽建工及其四家控股子公司,截至去年年底,其资产负债率平均高达80%;此外,有两家控股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家控股子公司上个月还被交通运输厅处罚15万多元。
拟携“四子”参与投标
(资料图)
项目投资估算近60亿元
安徽建工近日披露《关于参与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特许经营项目投标暨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特许经营项目投标暨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水利”)、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桥”)和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路港”)组成联合体参加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特许经营项目投标,项目投资估算约 586,151.55 万元(约58.62亿元)。
据悉,该项目起点位于芜黄高速与在建宣泾高速交叉处,终点位于泾县与青阳县界处,路线全长约 39.24km。本项目估算总金额 586,151.55 万元。其中,建安费405,489.57 万元。最终实际总投资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政府批准调整概算的,以调整后的概算作为项目最终实际投资。
公告提及,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BOT),投标人中标后,泾县人民政府将按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授予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通行费收费权、服务设施(含服务区、加油站等)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合作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泾县人民政府。
公告显示,该项目特许经营最长期限为 398 个月,其中:准备期不超过 2 个月;建设期不超过 36 个月(3 年);运营期不超过 360 个月(含收费期),其中收费期 360 个月(30 年),最终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收费年限为准。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收费权,在收费期内收取使用者付费(车辆通行费收入、附属设施经营收入)获取合理投资回报。泾县人民政府不向投资人承诺固定的回报,不承诺最低交通量或最低通行费收入。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假设本项目经营期为 30 年,本项目全投资内含报酬率为 4.98%。
对于参与投标,安徽建工表示,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拓展主营业务,公司拟参与该项目投标。本项目如能中标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市场开拓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在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和运营领域进一步积累项目经验、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母子”均处于高负债
平均负债率达80%
安徽建工表示,为项目建设需要,联合体拟设立项目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泾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暂定名)实施该项目,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不低于 117,230 万元(最终以安徽省发改委核准批复项目投资估算的 20%为准),其中本公司出资比例60%、安徽水利出资比例 10%、路桥集团出资比例 10%、安徽路桥出资比例 10%、安徽路港出资比例 1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安徽建工提及,本项目除资本金外,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债券、股东借款等依法合规的融资渠道筹集,政府方予以配合,但不承担融资担保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去年年底,安徽建工以及上述四家控股子公司,均处于高负债状态。
巨潮资讯网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建工资产负债率为84.51%。另外,根据前述公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85%、82.15%、79.84%、79.31%。即“母子”平均资产负债率为80.132%。
安徽建工表示,根据可研分析,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评价该项目符合公司投资项目的要求,投资建设可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承担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全部工作,运营时间较长,可能会面临技术、融资、效益等风险因素。
其中,在融资风险中,安徽建工提及,本项目为全使用者付费的高速公路项目,债务性融资金额较大。根据目前对接金融机构和公司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融资情况看,具备融资可行性。
尽管如此,上述两家子公司依然存在一些纠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即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巢湖分公司、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有子公司上个月被交运厅罚款
罚款超过15万元
在这次项目投标面前,除了高负债、纠纷,摆在安徽建工面前的,还有行政处罚。其中,控股子公司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个月就被交通运输厅给予行政处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2年9月14日,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罚款壹拾伍万壹仟捌佰柒拾元壹角贰分、没收违法所得壹拾万零伍仟伍佰陆拾叁元叁角玖分。
另外,今年7月份,控股子公司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环卫条例,被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处以2.5万元罚款。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母公司,安徽建工也曾因污染道路,被贺州市城市管理局罚款1万元。
(图片来源:巨潮资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