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6 14:56:00 来源: 资本邦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向共青城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向宏(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广东锐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锐涂”、“标的公司”)7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主要工作事项为:
1、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就本次交易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
2、在筹划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审议程序,并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3月8日,公司与共青城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志晟”)、杨向宏签订《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共青城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向宏关于广东锐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书》;同日,公司与共青城志晟及其实际控制人杨胜廷、刘燕及交易对方杨向宏签订《广东锐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一)》。
2022年3月2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共青城志晟、杨向宏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共青城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向宏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日,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共青城志晟及其实际控制人杨胜廷、刘燕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共青城志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交易对方、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结合现场反馈结果,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等因素后,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充分沟通,最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尚未经公司董事会二次审议,也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未正式生效。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陈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