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 06:04:5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何剑岭
4月25日晚间,太平洋(601099)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转发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拍卖通知》,获悉嘉裕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拍卖标的为嘉裕投资持有的太平洋证券7.44亿股,占太平洋证券总股本的10.92%。
对于股份拍卖原因,太平洋证券表示,因股权转让纠纷,华创证券以嘉裕投资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02民初288号《民事判决书》。因嘉裕投资未按判决要求按期偿还华创证券保证金、利息等相关费用,华创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京产权交易所官网获悉,本次拍卖的太平洋证券7.44亿股,评估价为21.58亿元,评估单价为2.90元/股;起拍价为17.26亿元,起拍单价为2.32元/股,相当于评估价打八折。4月26日,太平洋证券收盘价为2.49元/股。
嘉裕投资持有7.44亿股
2019年11月15日,华创阳安(600155)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与嘉裕投资签署了相关协议,华创证券拟22亿元受让嘉裕投资持有的太平洋证券部分股权。协议签署后,华创证券按协议约定向嘉裕投资支付了15亿元的保证金,嘉裕投资将持有的5.81亿股太平洋证券股份质押给华创证券。
不过,时隔半年,即2020年6月3日,华创阳安公告表示,鉴于交易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拟终止本次交易。值得一提的是,终止的具体原因,也曾引起证监会的关注。证监会在华创阳安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中指出:2020年6月交易环境的哪些具体事项发生变化,导致双方必须终止协议?为何距离签署之日起超过半年之后才终止协议?
对此,华创阳安曾回复称,自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审计现场工作难度较大,且嘉裕投资未能有效协调、组织、配合,导致尽调工作未能充分开展,审计程序不能有效执行。另外,双方对初步尽调发现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交易期间,标的公司发生合规风险事件,受到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终止此次交易,嘉裕投资应按约定返还华创证券支付的保证金及利息,但嘉裕未能按协议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仅偿还5000万元。
因此,华创证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嘉裕投资资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已对嘉裕投资持有的3.49亿股太平洋证券股份实施冻结(包括尚未质押的1.63亿股以及已质押的1.86亿股),即华创证券已质押或冻结了嘉裕投资持有太平洋证券全部股份共计7.44亿股。
7.44亿股评估价21.58亿
就在太平洋证券披露前述公告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北京产权交易所更为详细地披露了本次拍卖的关键信息——拍卖价格。
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卖公告显示,嘉裕投资持有的太平洋证券7.44亿股评估价为21.58亿元,评估单价为2.90元/股;起拍价为17.26亿元,起拍单价为2.32元/股。4月26日,太平洋证券收盘价为2.49元/股。
据悉,本次太平洋证券市场价值即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22日收盘价均价,每股2.90元乘以股票总数(7.44亿股)乘以80%作为起拍价。此外,本次拍卖保证金为3.40亿元,起拍价增加幅度为860万元。
华创阳安曾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要求,就上述质押股份优先受偿,并在取得有利生效法院判决且嘉裕投资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就上述冻结股权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受偿。因此,仅从起拍价17.26亿元来看,已能够偿还嘉裕投资所需偿还的欠款及利息。
此外,记者看到,在竞买人所应具备的多种条件中,需满足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和杠杆水平适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与证券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的持续资本补充能力。
太平洋证券表示,若本次司法拍卖并过户成功,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本次司法拍卖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相关部门核准、法院裁定、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拍卖并过户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太平洋证券尚未披露2021年年报。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太平洋证券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与2020年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0.90亿元至1.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