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5 22:56:16 来源: 中国经贸网
为切实落实好基层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这一民生工程,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预防和遏制城乡低保资金被套取、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吉安县财政局把好“五关”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
一是把好资金落实关。按上级文件要求足额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并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与上级补助资金一起统筹用于保障低保资金发放,资金如有不足,县财政兜底安排,确保符合享受条件的低保对象足额领取到低保金。
二是把好标准调整关。严格落实上级低保资金提标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人均财政补差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018年,该县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标准均已提高了30元/月,今年一季度提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把好资金管理关。该局会同县民政局设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及时将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坚持资金“专款专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拖欠专项资金,不得将保障金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外的其他支出。
四是把好资金发放关。认真完善农村低保户“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基本信息,定期进行清理、更正、审核、录入,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安全、准确发放。城镇低保资金全部由代发银行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存折。
五是把好资金监督关。定期会同审计、纪检等部门加强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事审核、审批和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重点抽查城乡低保家庭经济收入情况,严禁采取隐瞒、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