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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花呗套现案被定为犯罪 信用卡套现的末日也不远了

2017-12-28 09:25:47 来源: 中华网

12月27日 ,全国首例“花呗套现”案宣判,国家就此明确了帮别人“花呗套现”并且收取手续费是犯罪行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件的检察官表示,江北区法院的判决非常明确,可以说具有标杆作用,对潜在的不法分子必将形成有力地震慑,对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近日,受司法界关注多时的“套现”非法经营第一案终于宣判,记者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获悉,杜某某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这也是全国首例因为利用“花呗”进行非法套现而入刑的案件。

“花呗”是一款互联网在线消费金融产品,面向支付宝注册用户提供定向消费贷款服务。由于花呗是无法直接提现到支付宝的,只能用于消费支付。因此,蚂蚁花呗提现到支付宝需要使用一些技巧,甚至有这种教人套现的群。

2015年中,90后杜某跟他的同伙在电商平台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为他人套现,以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方式牟利。

经公安机关侦查,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杜某等人利用多家网上店铺,在全国范围内串通多名电商用户虚构交易共计2500余笔,从“花呗”套现共计470余万元,从中收取手续费共计40余万元。

令人唏嘘的是,在犯案期间,这位90后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犯罪。在庭审中,杜某表示“大部分的手续费都给了中介人员,我只得到几千元。我以为套现的是电商用户,我为他们提供帮助不算犯罪。”

“‘花呗’作为一款互联网时代的消费信贷产品,生而具有互联网的虚拟色彩,不具备磁条卡或芯片卡等实物载体。但从根本上来讲,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利用‘花呗’通过虚假交易套现,实质上仍是一种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金支付结算行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蔡明洋评价说。

和信用卡套现型犯罪不同的是,像杜某这样通过“花呗”套现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之前的确没有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界定。不法分子由此想当然地认为找到了法律的漏洞,找到了生财的捷径。

而蚂蚁金服也坚决打击套现行为,也希望用技术壁垒来作出规范。“在打击利用‘花呗’非法套现及诈骗方面,依托蚂蚁金服的风控体系,花呗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反套现、反诈骗体系。”蚂蚁金服安全管理部总经理邵晓东表示,面对新型网络套现诈骗,花呗布下了三道防火墙:基于海量数据的智能风控大脑、反欺诈决策引擎以及合作伙伴的联防联控机制。这三道防火墙已经拦截了数十万笔可疑交易,阻止了数亿元的损失,将绝大多数的疑似诈骗交易拦截在事前。

江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表示,“将办理支付结算作为一种经营性业务,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打击的对象。”

“江北区法院的判决非常明确,可以说具有标杆作用,对潜在的不法分子必将形成有力地震慑,对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件的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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