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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员工骗取902部IPHONE手机 折合价值700余万元

2020-02-13 20:09:3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近日,裁判文书网显示,中国电信一分公司销售经理多次冒充其他公司名义,通过虚构办理电信套餐赠机业务的方式,骗取公司902部IPHONE手机,折合价值700余万元。同时,张某还以向他人销售手机为由骗取他人25万元。

张某原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港区分局大客户分部政企销售经理。

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张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多次冒用上海春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太仓东华能源(9.750, 0.25, 2.63%)燃气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通过虚构办理电信套餐赠机业务的方式,骗取中国电信太仓分公司IPHONE手机902部,非法占有中国电信太仓分公司财物共计713.20万元。

2019年3月12日,张某侵占公司手机的行为被公司发现后,隐瞒其已经无法继续侵占手机,无法继续向顾某甲销售手机的真相,骗取顾某甲手机预付款计24.8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张某三家银行账户,共计余额24.63万元,以及张某名下一辆黑色凯迪拉克轿车。

2019年3月13日,张某主动至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职务侵占、诈骗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依法判决如下:

一、张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罚金3万元。

二、暂扣于张某名下黑色凯迪拉克轿车一辆,待本案判决生效,评估拍卖后折抵赃款发还被害人。

三、冻结张某三个银行账户内余额共计24.63万元,待本案判决生效后,连同孳息全部抵作赃款发还被害人。

四、责令被告人张弛继续退出剩余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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