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5 18:50:24 来源: 腾讯网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
教学结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学结束工作,学校对各项教学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放假离校时间
本学期学生于 6月25日放假离校。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不放假,按课表上课。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教学相关工作安排或调整,严格按照《2022年上半年教学结束工作安排》(附件)完成2022年上半年各项教学结束工作。毕业年级毕业论文答辩于5月26日前完成,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证、学位证授予资格审核,6月7日毕业典礼,6月6日—8日办理离校手续,6月8日离校。
2
考试工作要求
1.专业课考试:各教学院结课后即时组织考试,考试安排需报教务处备案。
公共课考试:考试时间原则要求在考试周内,考试课程应均匀分布。
2.严格管理、规范考试工作。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应按照《湖南文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细则》规范和严肃考纪考风的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的命题、制卷、组考、监考、阅卷、评分、登分等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科学、规范、严谨。
3.严把命题关。教师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注意考核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并覆盖全学期教学内容,要做到难易适当,份量适中,题型多元化。本学期所有考试课程必须按规定程序命制二套各项指标相当的试卷(同时附评分标准),切忌试卷雷同。
4.严肃考纪考风。各学院按单人单桌布置考场,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坚决杜绝舞弊行为。
5. 考试完毕,试卷由考生所在学院负责密封,交由任课学院(部)在阅卷室采用流水作业方式集中评阅。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按要求进行试卷分析,并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学生成绩。公共课程成绩由任课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校选课于6月17日前由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并将原始成绩单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6. 所有试卷拆封登分后,由任课学院(部)以班为单位按要求装订成册,并至少保存四年以上。
3
其他工作
1.期末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考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寄发成绩通知书,对已达退学警示的学生应及时电告学生家长。
2.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落实本年度秋季学期教学任务,并于6月25日前将课表交教务处,于6月28日前将教学任务书、教学课表下达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3.下学期暂定于9月3、4日报到,9月5日按课表上课。如有变动,学校另行通知。
4.放假前请各教学院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安排假期值班人员,确保实验室安全。请各实验室主任于放假前将暑期值班安排表及暑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交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附件:2022年上半年教学结束工作安排
见“阅读原文”
教 务 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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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陈奕霖
责任编辑:李佳 李晓
审核:袁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