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4 07:42:24 来源: 腾讯网
@艺术专业人员
佛山2021年度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及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即将开始啦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跟着发布君一起来看看~
一、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二、受理范围
全市从事艺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以省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初次考核认定条件
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足工作年限,具体详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中的《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已取得职称的(含所有系列、专业职称),不得申报。
(二)职称评审条件
1.执行《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3号)。
2.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4.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5.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21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申报程序及途径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集中申报,按规定程序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评委会受理。
1
系统填报
申报人应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职称改革方案或相应资格条件,组织个人相关材料,并如实提交电子申报材料至“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地址:
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个人操作手册可在该网页的“文件下载”栏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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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系统申报后,申报人应将参加职称评审全部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在评前公示情况表上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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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区属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人社局审核;市属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审核。
4
材料报送
申报人应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点。评委会办公室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给申报人补正,逾期未补正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初次考核认定
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3,材料空白表格可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下载,地址:http://hrss.foshan.gov.cn/zxbs/xzzx/xzzx_zjry/。
(二)职称评审
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4,除《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须在职称系统完成填报后生成下载外(若自动生成评审表格式框架不规范,请自行调整后再提交),其余表格均可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下载,地址:
http://hrss.foshan.gov.cn/zxbs/xzzx/xzzx_zjry/。
六、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做好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在线审核、纸质材料核验报送和评前公示工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5)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须缴纳评审费用,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中级职称450元/人、初级职称280元/人。评审费直接缴入市财政非税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八、其他事项
申报人进入申报点前,请自觉佩戴好口罩,有序提交材料,材料提交后及时离开申报点,减少滞留时间。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时刻保持防控意识,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引导、防控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确保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佛山市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4.佛山市职称评审受理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