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 14:39:43 来源: 腾讯网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尤其是2022年春夏交接之际,在疫情反复肆虐的前提下,连小学生都知道:
从外省回本市,必须向所在社区或街道报备,居家隔离监测才行。
但是黑龙江省绥化市直属一学校的高一学生,却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而遭遇了当地教育部门的“开除学籍”处分。
对于一份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绥化市市长表示,“该事属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事情,不属于教育局处置,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没有同意该处置方案。”
“该文件没有效力,对于该学生不会采用开除的处置,只会进行批评教育。”
但是许多网友都对此感到困惑不解:
家长违反疫情规定,学生连带开除学籍,合理吗?
01
从学校的角度来讲:
该生家长从外地返绥,却未及时向学校报备,导致全班同学和8名任课教师及共同居住人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这对正常教学秩序显然造成了破坏。
我相信学校上报教育局,然后对此高一学生做出处罚的“依据”应该是,学生家长没有履行配合学校防疫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影响了几十名学生和数名教师的听课教学。
而实际上,这孩子虽然是高一学生,在家里或许已经拥有一定的建议权或话语权,但如果父亲从外地回家,觉得向社区和街道“报备行踪”太麻烦、太复杂、没必要,我认为对于孩子而言,是不可能冒着违背父母意愿的风险,坚决向学校报备的。
就算是个人高马大的高中生,他也依旧还是个思维单纯的孩子。
作为学校,理应秉持“教书育人”的态度,如果是学生在主观上犯错,故意隐瞒或是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那么开除学籍我觉得很正常。
但如果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在父母和家庭的“约定”下,不得不做出违规瞒报的行为。那么我觉得于情于理,都应该给孩子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毕竟,直接犯错的是“返绥未报”的家长,而不是“坚持上课”的学生。
02
对于这位高一学生的家长,他的做法固然违法违规,但其心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
就是为了孩子。
作为一名高中生的父母,从外地回来却自私自利地刻意隐瞒行程,没有向社区和学校报备,肯定是担心影响到孩子的课程和学业。但问题是,如果每一个在省市之间奔波的家长,都选择了如此行径,整个学校、社区和省市又何谈疫情防控呢?
再说了,难道你家孩子需要学习,别人家的孩子就不需要高考了吗?
当前许多省市都冒出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病例,无一例外都是因为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思想在作怪。都想着自己打完了新冠疫苗,就算是感染也很可能不是重症,就算是密接、次密接或时空伴随者,最后也不一定会被确诊为新冠阳性。
所以在黑龙江省绥化市直属一学校内,才会出现家长故意瞒报、学生继续上课的“非法事件”。
实际上,就算学生不被“开除学籍”,其家长也理应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最起码,应该计入“征信黑名单”,以儆效尤!
03
当然对于孩子来说,我们其实没必要过多地指责。
因为高一学生基本只有16岁,属于未成年人。而且在疫情下,中小学校的很多防疫规定,都是需要让学生带回家由父母签字确认的。
所以于情于理,其家长都属于“知错就错”,只顾及自己家孩子的学业课程,却影响了全班学生和老师的教学进度。
想必事后,少不了要被其他学生和家长埋怨几句吧。
在这份网传通报中写道,“学校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校规校纪管理办法,对该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
可是,此案纯属家长之过错,作为未成年人的高一学生,根本就没必要承担“连带责任”。虽然说教育局和学校做出的处罚,如果“不服气”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是断然开除一个并未犯错,只是到校上课的学生,剥夺了这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无论如何,还是太过荒谬可笑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据此,有记者采访绥化市教育局,有工作人员回复说,“该名同学正在留校察看,一年之后就能恢复学籍”。不管怎么说,当地教育部门“把家长的错误硬摁在学生的头上”,并施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实在是太过草率了。
总之,虽然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但是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和教育部门,一定要更加审慎、公平、公正地处理好家校矛盾,绝对不能“层层加码”、“乱扣帽子”,侵犯和剥夺学生最基本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