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7 18:35:34 来源: 清风淅川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队伍管理,切实解决当前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县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教师队伍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在编不在岗问题
1.对于占用教师编制,未按批准脱产学习,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上班的,私自聘人顶岗长期不上班的,假借有关单位借调名义,既不在原单位上班又不在借入单位工作的人员;
2.教职工请假问题,严格按照《关于修订〈淅川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的通知》(淅教字〔2015〕128号)规定的教职工、单位领导请假的程序、待遇及违规问题的处理等执行。教职工因病(因病请假 1 月以上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事请假,严格按照豫人社薪〔2014〕6 号文件规定执行工资标准;
3.违规借调到教育系统外的在编教师;
4.教育系统内私自借调的在编教师。
(二)在岗不担课问题
1.各高中(含南阳信息工程学校)按县委编办核实的领导职数和专职财务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一律担课;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校园长、书记必须担任一线教学任务;
2.已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承担教学任务,专职服务学校管理或后勤工作的;
3.以身体有病为由脱离一线的,对符合病退条件规定的,责令其办理有关手续,对不符合的原则上必须返回一线教学岗位。
(三)临近退休担不了课问题
对于临近退休未担课的人员,责令返回一线教学岗位。对消极懈怠、工作敷衍,不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的,停发其相应的工资补贴。对因病确实无法担任教学任务的,由所在单位研究审定,并将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医院病历及情况说明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核备案,调整至适宜岗位。
(四)其他问题
因生源减少造成教师编制超配;因师生比例失衡违规聘用临时人员等。
二、反映问题渠道
专项监督检查期间,全面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
举报微信:“清风淅川”微信公众号
举报信件或现场举报地址:淅川县东环路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检举举报中心。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针对上述专项监督检查内容积极反映问题,县纪委监委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三、专项监督检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
淅川县纪委监委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