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5 09:52:45 来源: 综合
关于做好2022年滨城区各级各类学校有序复学的通知
区直各学校(幼儿园),各乡镇办学区:
为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上级文 件要求,结合滨城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 部研判批准,定于4月15日(星期五)起,全区中小学、 幼儿园分批错峰恢复线下教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委统筹 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小组办公室《滨州市2022年春季 学期返校复学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滨指办发【2022】54号) 全面做好复学工作,确保复学工作顺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开学复学时间
高中、初中和中职学生错时错峰返校: 4月15日(星期 五)
小学四、五、六年级和幼儿园大班: 4月18日(星期一)
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幼儿园小班、中班: 4月19日(星 期二)
特殊教育学校: 参照小学和幼儿园复学时间执行
校外培训机构等: 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复学后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安排
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小组办公室《滨 州市2022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滨指 办发【2022】54号)第9条,复学后学校要会同属地有关部门 第一时间组织全员核酸检测。
三、暂缓返校人员范围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以下四类师生员工暂缓返校。(1) 实际居住地在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内,或14日 内曾到过上述区域的;(2)本人或家庭同住人员从外市返 滨,尚未按有关规定完成健康管理的;(3)仍在集中隔离、 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4)有发热、干咳、乏 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
对暂不能返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继续安排线上学习,并每日调度学生情况,待符合返校条件后,及时组织返校。
四、返校注意事项
1.做好个人防护。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要坚持非 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滨,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滨的,要提 前向学校报备。滞留外地的师生员工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 序返回学校驻地。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如从外地返 滨,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学校报备(外出时间、地点、 行程、返回时间等).家中如有亲戚、朋友从境外、省外及 疫情风险区返回,要避免接触,做好个人防护。日常生活中 要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防护要求,不参 加聚餐、聚会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2.如实报告个人信息。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如实报告 学生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复学前14天旅居史、接触史和核酸检测情况等相关信息。返校时需核验返校人员及共同居住人 员健康码、行程码和场所码情况等,请家长积极配合,提前 将相关证明发送给班主任。请家长及时监测和报告学生及共 同生活居住人每日体温等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 力、咽痛、腹泻等异常症状时,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同时佩 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学生 返校时,必须携带由监护人签字的《开学前14天师生员工 健康监测和出行情况摸排表》,如实填写返校前14天学生 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疾病史等。
3.积极配合学校防控要求。复学前48小时,师生员工 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返校。请按照学 校通知及时到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要认真学习疫情防 控要求,熟知学校分批错峰上下学、入校测温、健康码行程 码查验、一米线、错时错峰就餐、因病缺课追踪、应急处置 等流程。复学后,学校将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要做 到"点对点”往返家庭(尽量固定家庭成员接送)与学校, 不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提倡私家 车接送、步行、骑行或乘坐校车等方式上下学,做好途中防 护。家长接送学生要做到即停即走,避免校门口人群聚集。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活动。现阶段仍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开展线下活动,学生不得参加校外任何 形式的线下培训和托管服务(含小饭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