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4 16:35:22 来源: 腾讯网
顺德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这是每年家长关注的焦点。4月14日,顺德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顺德区将严格执行学位和积分公示制度。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程序、报名方式等信息,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和招生规模
根据《通知》,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和招生规模。入读顺德区小学的学生,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读顺德区公办初中的学生,必须是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在全国学籍系统已作毕业处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学校的招生规模要按照《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学年度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顺教〔2022〕51号)执行。各镇(街道)教育办要严格控制班额、统筹安排、合理分流,确保招生班额符合省定标准要求,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按批次开展招生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通知》,今年顺德将按批次开展招生工作。
顺德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第一批次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申请普通借读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顺德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第一批次为顺德户籍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次为顺德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在顺德区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在顺德区外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顺德学校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做好中心城区学生分流工作
据《通知》介绍,当报读中心城区学校的顺德户籍生、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各镇(街道)教育办要充分利用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招生等方式进行合理分流,并在招生方案中对分流办法予以明确,利用媒体向市民宣传。
原则上,顺德户籍生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以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或用电脑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其他各类适龄儿童入学在全镇(街道)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民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据《通知》,顺德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招生纳入区公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各镇(街道)教育办在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此外,《通知》还要求,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置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区教育局今年将重点开展规范招生行为专项督导,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依照职权加大对违规学校问责力度,做到“零容忍”。
几类特殊情况安置办法: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入读民办学校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实施。
2.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目前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
3.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错过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但在普通借读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接受积分入学报名。
4.要落实顺德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和“全 接纳”。各镇(街道)教育办要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登记资料,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普通学校,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安排送教上门服务。
5.对长期跨区(镇街)居住或工作,申请跨区(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各镇(街道)可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制定具体入学办法。
采写:南都记者 胡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