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0 07:41:18 来源: 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2年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对经评选认定、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项目,将给予3—10万元的资金扶持。
申报人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呢?
1.申报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人员。
2.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法定代表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5.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宁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参加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市级评选,不得参加初创三年项目评选。
据介绍,初创三年内资助项目申报人填写《宁德市初创三年内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准备好创业、获奖有关材料后,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经县(市、区)人社局、东侨人社局审核后推荐报送市人社局。
经审核、书面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后,产生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按照评选结果,拨付每个优秀项目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编辑:蓝青
审核: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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