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9 09:07:01 来源: 广西日报
8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我区紧盯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重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并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3.48亿元,并于近期分配下达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有关市、县,专项用于解决土壤环境突出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和2022年度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该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开展历史遗留有色金属、石煤、铁矿等矿区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及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二是支持农用地安全利用,确保2022年广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完成我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年度考核任务;三是在南宁、柳州、贵港、河池、来宾、崇左等市19个县(市、区)以镉污染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努力降低粮食重金属超标风险;四是支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使地块土壤达到风险评估确定的风险管控或修复目标值。
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率。同时,督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记者 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