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2 15:00:25 来源: 中国经贸网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日前,泾县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
一是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范围。将农村低保对象、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困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由县政府代缴保险费,全年代缴保险费120万元,全县惠及6000余人,助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老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二是提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8年1月起将该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80提高到97元,惠及6.5万人。每年财政补贴7566万元,其中该县财政每年需投入约1443万元,有效增加老年贫困人员现金收入。
三是进一步完善缴费激励措施。为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选高档、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从2018年起该县最低缴费档次统一提高到200元。进一步完善缴费激励机制,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缴1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缴1000元补贴150元,缴1500元、2000元、3000元补贴200元,全县惠及12.5万人。每年财政投入845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5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