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4 21:39:08 来源: 长春晚报
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长春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约2.1万人。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将纳入中考计划,在中考报名时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学生可持初中及初中以上毕业证书直接到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组织考试或面试后注册入学。2018年招收的新生年龄原则上要在15周岁以上(2003年9月1日前出生)、22周岁以下。没有取得初中及初中以上毕业证书或不在录取年龄范围的学生不予录取。
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准擅自开设专业,不准超计划招生。对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坚决调减招生规模。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严禁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等有偿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中等职业学校宣传材料和与学生签订的各种协议,不能使用诸如“包分配”“保就业”“负责安置”等提法,不得做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准在中职招生中进行成人教育招生宣传,不准打着高校的旗号或以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名义开展招生宣传。除省教育厅批准的“3+2”中高职衔接培养招生外,不准向学生做“取得中职之外高一层次学历”或“升专科、上大学”等承诺。对存在虚假宣传的学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